↓
↓
↓
↓
↓
↓
立项短课招募学生,学生可在课程开课的第一周现场试课,由教师协调,择优录取 |
↓
↓
课程结束后,由教师录入学生名单及成绩(录入人账号与申请人账号需一致) |
↓
提交归档材料(学期末,教师将归档材料交学院教学秘书,归档材料必须包括以下三项:成绩考核表、评分标准、平时作业等过程性材料,教学秘书统一将考核表原件交教务部) |
↓
↓
毕业审核时,根据学生的修读情况及培养方案的要求,系统将自动进行学分的折抵处理,学生不需要申请 |
创新研究课程相关规定
创新研究课程,简称“短课”,分为科研项目短课、专题研讨短课、专技实践短课和学院特色短课四类。创新研究课程为选修课程,实施短课制,每位学生每学年只能选修1-2门课程。课程考核采取过程性考核方式,不设期末考试。每门课程计1学分(个别学院特色短课可计2学分),根据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是否一致,所获学分可折抵专业选修学分或公共选修学分,但不计入绩点,成绩计入“创新创业实践成绩单”。
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的招募制,学院和教师可通过适当方式公布开课信息,由主讲教师接受学生报名;鼓励开课学院或相近交叉学科学生选修该类课程;学生也可在课程开课的第一周现场试课,由教师协调,择优录取。
“科研项目短课”选课学生数为10人左右,低于5人不予开课。“专题研讨短课”选课学生数为15人左右,低于8人不予开课。“专技实践短课”、“学院特色短课”选课学生数由学院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