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》及《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15-2016学年度奖学金评定方案》的有关规定,对我院2015-2016学年度深圳大学学业优等生(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)、优秀学生干部(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)、社会工作优等生(三等奖)、文艺体育优等生(三等奖)及优秀学生干部(独立指标)进行公示。经学生个人申请、通过各评审委员会评选,现对我院2015-2016学年度校级奖学金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日期:2016年10月29日—2016年10月31日中午12:00
联系电话:26538963; 联系人:邵老师
如发现拟获奖名单中有违反上述原则的情况,或对拟获奖名单存有异议,或个人信息有错漏,请于公示期内前往实验楼P317。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;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情况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提醒:请拟获奖同学于11月1日-4日双面打印申请表交至实验楼P318。学业奖学金只要求交申请表,其他类奖学金请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15-2016学年度校级奖学金拟获奖名单.xls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
2016年10月29日